单位向个人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不违法的,只要借款的来源是合法的、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借款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违法。
无力还债的担保人不会牵连到子女,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一般是不涉及子女财产的。如果是继承,债务也是一起继承的,只是限定继承,继承多少,在多少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未约定原债务人继续承担债务。债务关系中存在两个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另一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但该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另行向债权人出具借条并承诺由其按期履行债务的行为,向债权人表达了由其独立承担债务而不由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意思,属当事人以可推知其内心意思的默示方式表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担保人一般需要继续作担保,但是需要通知保证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则债权人需要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
还款后借款协议要收回。如果借款协议未收回,对方用借款协议起诉有承担再次还款的风险。也可以让对方打收条,注明借条未收回。
约定担保方式,保证人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其他保证人无力承担,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就能免责:主债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次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经法院许可的,则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变更主合同内容要有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合同内容变更,当事人意思表示随之改变,担保合同保证人意思表示随之改变。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担保或债权人利用欺诈、胁迫手段使担保人担保的,担保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已经经过,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会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
被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进行保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借条没有写日期是可以的,借款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或者对还款日期约定不明的,可以进行协议补充,依然无法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借款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