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及行为人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定。 量刑基准与法律依据: 重婚罪的刑事处罚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基本量刑幅度,若犯罪情节较轻(如初犯、主动终止重婚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可能适用拘役。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的行为范围: 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 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
寻衅滋事案件的结案时间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以及司法程序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
聚众斗殴案件的解决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以及司法程序的不同阶段都会影响处理时间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但迟迟不撤案,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案件仍在侦查中:公安机关可能认为案件存在犯罪嫌疑,正在进一步收集证据。这种情况下,案件尚未达到撤案的标准。 程序拖延或不当处理:可能存在办案人员拖延、不作为,或者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其他问题。 对案件定性存在争议:公安机关可能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导致案件悬而未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应立案或应当撤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作出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向上级机关申诉: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要求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第三方的行为仅涉及一般出轨,通常不能直接起诉第三方。 如果第三方与妻子涉嫌重婚,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涉及财产纠纷或人身侵权,可以基于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第三方。 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对方的过错,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
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首先需明确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根据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充材料、更换管辖法院或提起上诉)。在重新起诉时,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明确的诉讼请求,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离婚诉讼顺利进行。
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通常不能随意反悔,但在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或协议内容违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结论: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的,依法视为 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一、劳动关系认定规则 劳动关系存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且用人单位未明确拒绝的,视为 双方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原合同权利义务(工资标准、岗位等)继续有效。 书面合同补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 1个月内 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用人单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 双倍工资差额(自第2个月起算,最多11个月)。
结论:试用期员工被辞退时,用人单位无需当场结清工资,但需在 15日内 完成工资支付。若员工要求当场结清或存在地方性特殊规定(如深圳3日内结清),建议优先配合处理以避免法律风险。 一、法律依据与处理规则 支付期限 全国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15日内 完成工资结算。 地方性差异:部分地区(如深圳)要求更严格,例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应在 3个工作日内 结清。
一、核心解决途径 若与中介签订劳务合同后离职被拖欠工资,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 协商优先,固定证据 立即与中介沟通,明确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通过书面(微信、邮件等)或录音方式保留协商记录。若中介承诺支付期限,要求其以书面形式确认。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携带以下材料向中介所在地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投诉: 劳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 考勤记录、工作内容证明(如派工单、工作群聊天记录) 拖欠工资的书面说明或协商记录
养子与继子的继承权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形成条件、继承权的取得方式及权利义务范围上。养子因合法收养关系自动取得继承权,且与生父母权利义务消除;继子需与继父母形成实际扶养关系才能获得继承权,且不影响对生父母的继承权。 养子: 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拟制血亲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仅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继子: 因父母再婚形成姻亲关系,继承权需以实际扶养关系为前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 与生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因再婚解除,可同时继承生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已满16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需优先尊重其个人意愿,并结合父母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判定。若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如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抚养权问题可能不再具有实际意义;若仍需抚养(如在校读书),法院将重点考量子女意愿及成长需求。 具体规则: 1.子女意愿优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已满8周岁的子女在抚养权争议中享有表达意愿的权利。16周岁子女的意愿通常具有决定性作用,法院会充分尊重其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意愿。 2.独立生活能力的认定 若子女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如稳定就业),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抚养权归属不再具有实际意义,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 3.仍需抚养时的综合考量 若子女仍需抚养(如在校读书),法院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还需综合以下因素: 经济条件:哪方能提供更稳定的收入、教育费用支持; 4.生活环境:居住稳定性、周边教育资源、社交环境等; 5.抚养历史:子女长期与哪方共同生活,是否已形成稳定的成长环境; 6.父母品行:是否存在家暴、吸毒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