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是由动车装驱动或者牵引的,而自行车是靠人力驱动的,所以儿童自行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而不是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能不能工伤赔偿,要依据是否构成工伤而定,如果构成工伤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买卖宅基地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合法,如果非法买卖宅基地牟利,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都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同的情形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具体如下: 2016年12月22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常见情况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但对该种情形是否属于“偷盗婴幼儿”,实践中存在争议。此次《解释》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240条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2、无虐待、不阻碍解救------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次《解释》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属于“阻碍对其进行解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是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法定继承权可以约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是由哪一个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以及继承遗产的份额的。
继承人继承车辆的,需要到车辆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
集体土地证不能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集体土地证不可以买卖。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撤职处分后,自撤职处分决定作出后开始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四十六条 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未经批准盗采河沙的,不构成盗窃,而是按非法采矿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按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
定金合同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支付一方违约的,不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