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伤人物业公司担责。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应对小区的公共安全承担物业管理责任,作为物业服务提供商,在发现小区有流浪狗时,应及时驱赶或者抓捕,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小区业主损害的,物业应承担责任。
不是业主本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一定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效力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代签人处分权受到限制,未经本人同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可以确认无效,但经授权或事后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购买商品房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退房: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3、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4、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违约了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违约责任未进行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明确规定,所谓的“不动产纠纷”主要指向因不动产物权的确立、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因素引发的各种纷争。此类纠纷应在产生不动产争议的地域范围内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审理和裁判。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权范围,在法律领域内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三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因不动产物权引发的诉讼案件,应当由该不动产所在地之特定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属于合同纠纷范畴之内,且其性质归结为债款清偿纠纷,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有部分人士持这样的观点,即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为不可动产—房产,从而将此类纠纷纳入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订立1年租房合同的日期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设施;房屋用途;1年的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空置房也是要收取相关的物业费的,因此收取物业费也是合理的,物业是管理整个小区的卫生、安全、车辆、设施等细节管理,而并不是单独为一家业主提供服务的。 对于一直末入驻的业主或末使用连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车位、物业,关于这两点都最好事前向物业处进行书面的申请,并且经过物业审核和了解后,会要求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物业费的70%,用来缴纳车位、卫生、水电及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等。
无权证书地产所引发的纷争如若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便可有权递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原告需明确指出被告之身份信息; 同时需要出示具体且充分的诉讼请求和实质性的事实依据以及合理之法律理据; 此外,作为原告,还必须是与此案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合法组织;而最终结果也应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职权范围内,且该案件的审理权限应由指定的受诉人民法院行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尚未交付之际,购房者是有权选择撤回购买的。然而,若买卖双方经理性磋商达成共识,或者遭遇超出一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实现预定目的等情况,购买方可解除该项交易合同。但是,在此过程中,若出卖人并无任何过失之处,那么购买者可能需承受赔偿损失以及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若房屋交付时间推迟三个月以上,且开发商依然未能完成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便可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同时请求对方按照双倍原则返还原先缴纳的订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贷款利息。
1、拆迁房屋能出租。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冻结期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出租不予限制。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
人才在提出房产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首先,他们须在本地无任何住所,或者在本地拥有居所,但是与工作地点之间的直线距离超过特定的范围; 其次,他们必须属于城市、区甚至园区所需的精英人才行列; 最后,他们需在所在区域被认可的单位就业,或者签署工作合同并驻留至一定年份。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认定的行业和单位都应该符合北京首都城市整体发展策略和定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