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情况是无效的。 若尔房屋乃政府之行为而行拆除之举,则其法律效应便荡然无存矣。 然而,政府亦会依据原房产证所示,给您赔偿全新的房屋面积,并发放相应的全新房产证予您。 此处所谓之产权证,一般泛指房屋产权证。 详言之,产权证包含两大类别: 即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惟有部分地区或因地方政策差异,亦有可能由房屋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开具的房地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2.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3.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4.合同中约定清偿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租房合同违约赔偿2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额标准计算,双方没有约定的,没有法定赔偿2倍的规定。 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承担违约责任,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在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情况下,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
对于购买的全新住宅尚未交付之际,若想解除合同及退回房产,虽然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赔偿责任,然而亦存在如下六种合法合规的退房情形:首先便是延迟交房问题,一旦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房,逾期时间超过了三个月,那么买方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甚至享受到双倍返还预付款或者支付贷款利息的权利;其次是没有产权证情况,如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买方在合同约束下的期限内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书,在此情况下,买方同样具备退房的法律权力;第三则是开发商的资质证书问题,开发商必须具备完备的资质证书,方可进行楼盘建设和房产销售活动。
租房最长租20年。 房屋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律师解答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如下: 1、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 2、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且条件成就; 3、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的停车位详细的的归属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划分如下: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
退房违约金购房合同中写明的,按合同计算;未约定的,通常情况下,按照法定的总房价价值金额的20%,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达到主合同实际损失的30%,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计算。
店铺转让房东要喝茶费可以拒绝,喝茶费就是转让或续签合同时候房东收取的一笔好处费,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的,原则上合同效力终止,如有纠纷的,或者对方坚持可以投诉,此行为如果严重涉嫌敲诈勒索,可以报警处理或法院进行起诉,但如果合同中有此约定,不涉嫌违法。
购买房屋签订购房合同后,在以下情形下,房屋可以退: (1)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的,购房者可以退房屋,要求销售一方返还购房款;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退房,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 退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1)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2)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
当遇到了房屋购买的项目工程烂尾问题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业主而言,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两种选择: 首先是要求解除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 其次则是主张合同应该继续被执行下去。就法律程序来看,原告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提出以下两项主要诉讼请求: 第一项是请求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买卖合同; 第二项是从卖方手中索回已经支付但尚未完成的购房首付款; 同时,原告还应当要求卖家支付给自己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至于要求合同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这部分,通常会请求法院判定卖方必须继续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等等。
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