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义务。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或者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定情形包括: 1、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 3、上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 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
劳动者的权利: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的权利; 3、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平等就业的权利; 5、选择职业的权利; 6、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9、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10、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1、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对残疾兄弟姐妹扶养义务规定: 1、满足以下条件,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 (1)弟妹是未成年人;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3)兄姐有负担能力。 2、满足以下条件,弟妹需要扶养兄姐: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成人的; (2)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和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义务有: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
从法律上面来离婚时讲净身出户和支付抚养费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没有什么联系。因此,尽管双方当事人其中的某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但他还要尽到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一个抚养的义务。 这是《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一部或者是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可以起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