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生效裁判确认,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
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生效裁判确认,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后,至清算组查清被申请人资产及负债情况前,有关被申请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
连带保证人当然享有追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承担该保证责任后,均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 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 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而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 5、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 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5、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对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