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是要分情况而定的: 1、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如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或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3、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者
在面临劳动仲裁中涉及克扣工资的问题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要点: 一、收集证据 劳动关系证明:首先,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装、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同事证言(离职或在职的均可)等。 克扣工资证明:其次,劳动者需要收集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交易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通知、与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关系。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基本上是稳胜。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但是您需要证明实际用工的存在。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一般情形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一年,当事人即便有理由、有证据,一般而言也打不赢官司,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劳动者也将因此丧失打赢官司的权利。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发现可撤销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其他。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超过规定的时效,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但是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