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申请仲裁: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仲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国实行一裁终局的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后,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不主动审查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与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中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保持一致,从而让仲裁时效回到了当事人的抗辩权范围之内。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同样不应当主动适用仲裁时效审查当事人的诉求。
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 1、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申请人要按时提交申请书,按时出庭,提供自己的主张的证据等;对生效的裁决书有履行的义务。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仲裁调解形成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国实行一裁终局的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后,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答辩期指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限。普通民商事仲裁提交答辩书期限法律未规定,由仲裁规则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提交答辩书期限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的十日内。
想撤销仲裁结果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