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申请仲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同时须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申请时效问题。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农民工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特别注意时效的把握。 二、是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劳动诉讼程序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没有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要具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
劳动仲裁受理后开庭时间是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五天。劳动仲裁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后有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时间还可能会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在任何时间都有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员工在接收到公司的调岗通知后拒绝了,跟公司协商未果,拒绝上岗工作,公司因此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员工表示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并且向公司索赔三十多万元,但经过劳动仲裁以及后续的两级法院的审理,员工败诉了。
目前,我国有书面和口头这两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仲裁,方便申请人详细地表达出诉讼请求,说明案件的理由和事实,也有利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月23日,海城区总工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使基层矛盾纠纷通过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调解途径得到有效解决。
单位不怕员工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对公司与职工都有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公司怕职工劳动仲裁的说法。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劳动局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