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要求全额退还定金的情况: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 2、开发商证件不全。 3、面积误差超过3%。 4、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的。 5、延迟交房。 6、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一般不能退,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
购房避免定金陷阱的方法: 一、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 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四、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购房定金能退,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其次,写明转让的二手房的位置、价格以及应当支付价款的金额与支付的期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交买房定金前需要反复确认的事项如下: 一、核实房本。 二、确认房主。 三、核实产权。 四、检查产权瑕疵。 五、核实面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为了避免定金的陷阱,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预防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手房定金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