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生育期的女性员工,应当在其产假休满30天之内,向公司申报,由公司或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处生育险窗口办理结算。
父母不同意的婚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婚姻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自愿是结婚自由的基本原则,也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基础。法律既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结婚,也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男女双方加以干涉。
孕妇可以离婚,法律允许。在女方怀孕期间,只有女方有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女方则并无限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或者与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 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怀孕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如果是起诉他,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如果是起诉他,你们之间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如果是起诉男方,在你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 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并且如果附带起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不过赔偿数额不会很理想。
特岗教师三年当然应当允许怀孕。 特岗教师三年不允许怀孕是不合理的。若劳动合同中关于“女员工入职三年内不得怀孕”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规定,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男人把女人弄怀孕了不负责任,这属于道德约束的范围,法律一般是无法进行制裁的。但是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就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了,比如抚养的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此时男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请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怀孕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