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禁止约定中可以约定
交通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违法分包。 4、非法转包。 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就是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而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 (一)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二)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 (三)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 (四)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 (一)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 (二)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与第二种情形相比,这种情形下,当事人起诉时以及庭审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备的,但是,没有法定离婚理由,又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三)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
刑诉法休庭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休庭后进行; 2、经过开庭审理后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休庭结束后应当“继续开庭”,也就是说休庭可适用于法官组织另行调解或评议案件的时机; 3、在实践中休庭还引申用于庭审时间过长需要中场休息的时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