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与员工有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该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 2、如果双方已没有存续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也就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 这时候社保处于断缴状态,很多待遇都无法享受,建议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交职工社保。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和解的有:(一)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确权、认定等案件。(二)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难或争议的案件。(四)具体行政行为有轻微瑕疵的案件。(五)涉及面广,申请人数众多,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可能引起群体性冲突或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影响的案件。
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可以取保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是采用保证金的方式,那么取保候审要交纳保证金。如果以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则不用交纳保证金。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就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三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对于保释申请的要求各有异同: 首先,在刑事拘留阶段,若申请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具备获得保释的可能性。 然而,需要额外注意的是,与此同时需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相关条款; 其次,在行政拘留方面,由于保释制度并不适用于行政拘留,因此在此期间无法实现保释; 最后,关于司法拘留,同样地也无法进行保释,但若被拘留人员能承认并改正其所犯错误,且符合特定条件,那么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有权考虑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能进行强拆活动。对于当事人的建筑物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当事人对此既不提起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申请人。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不需要逮捕、拘留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只要出示相应文件就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公安机关还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若因员工患上某类疾病而决定解雇其劳动力,这无疑是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选择维持原来的劳动关系,或者向公司索取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应付出的代价——赔偿金。 如若员工和所在单位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员工可自行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其数额依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长短来设定。 按劳动者已在现有岗位工作的年份,工作每满一年,公司需支付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达6个月至不足1年者,将视作与1年相同的工资计算方式;而对于工作未满6个月者,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可。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起诉,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害人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取保候审义务。如果自己权益受侵犯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