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义务: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 4.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5.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除父母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要承担法律责任。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怎么处理,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
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承诺,是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
监护人的指定顺序: 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恢复: 1.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2.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3.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8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
变更监护人证明可以依据法庭出具监护人变更的民事判决书。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
指定监护人是法律概念,是出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目的,为其指定监护人,待其履行监护职责。 据此,年龄超80的人,如果行为能力不存在任何瑕疵,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没有必要为其指定监护人。 但是,如果为了预防以后其可能会出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问题,其本人可以与其近亲属,或者其亲友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防不测。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