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流程:先申请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职工的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由原单位办理职工的社保转移手续;再由新单位或者员工本人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最后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就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并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若因公司业务状况所致,致使员工某一月份社会保险权益被暂时中断,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交投诉及举报申请,敦促雇主采取行动予以弥补。
若您欲将社会保障制度从当前所在地区转移至新的工作岗位所在地,请您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申请。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您的申请之后,将会为您开具详实且有效的费用缴纳证明文件(即缴费凭证);而后,请您妥善保存此缴费凭证并携带其至预计入职的新单位地点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继续申请社保转入业务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我们诚挚地邀请您积极配合新社保地的社保管理中心与您原本社保缴存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协调沟通工作。 最后,所有剩余手续将由新社保所在地和您原来的社保缴存地共同负责完成,敬请期待后续处理进展。
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多项内容。 对于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公司,我们会请相关机构要求其立即补交或足额交纳社保费用,同时需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若逾期仍未补交,将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欠缴额的一至三倍之间。
目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办理异地转移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工伤和生育保险暂不支持异地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社保在当月申报后,下月5号到30号之间银行将会扣款。如果在下月没有扣款,首先先确认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中的钱是否充足,如果账户余额小于上月社保应缴纳金额,就会出现扣款不成功的显现。其次,检查是否给员工上了社保,如果社保未增员成功,次月也是无法扣款的。那就需要到社保局进行补缴。 两者的现象都不存在,那就需要到社保局进行咨询,查询原因。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交社保的,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原则上也是可以交社保的,但是如果按照灵活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话,意味着并没有失业,那么失业金也就不会继续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个人购买社保的需携带的资料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工资单,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