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未能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方面的问题,我们有以下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供参考: 首先,劳动者有权以此为凭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并请求补发应缴纳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 其次,他们还能同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以及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额外保障权益;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其所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时,负责管理社保事务的相关政府部门有权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物或抵押品,以便签订续期缴费协议,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社保补贴的新政策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如果用人单位出现社保欠费要及时的进行补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关于在何地参保及缴费之问题,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要求,在其合法登记注册地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并在相应地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武汉某公司虽在深圳设有在职员工,但其能否在深圳实施社保缴纳仍须针对具体情形进行全面考虑与综合分析。
社保断了五年,个人续交,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重复参保无法享受双重待遇,建议停止缴纳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已经缴纳的部分,暂时也没有办法退。只能等以后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在社保合并时; 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而且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对于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的社保,是有损失的。合并社保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前后复印件,还需《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果是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需要提供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以及开户银行的印章、复印件或开户银行收取社会保障费证明。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的区别有: 1.参加的险种不同:前者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过部分地区是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后者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五种保险; 2.缴费基数不同:前者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为缴费基数,后者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依据的基础数据不同; 3.缴费比例不同:前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4.2%或8%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者的社保缴费由单位缴纳一定比例,自行缴纳一定比例;
在职职工可通过如下五种途径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状况的翔实查证: 1.社保卡查阅途径:若您已经办理过社保卡,则可借助社保卡电子化终端设备(如自助查询机、自动柜员机)、登陆社保卡官方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系统,以获取确切的参保信息; 2.社保官方网络平台查阅途径:绝大多数城市均设有专属的社保官方网站,您只需要成功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即可实现实时访问及详尽查询; 3.社保手机应用程序查阅途径:部分城市亦开发了社保移动服务应用程序,您只需在相关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应用,便可随时随地查阅个人的参保情况; 4.社保公用事业电话咨询途径:您亦可选择致电本地社保公共服务热线进行详细的查询操作; 5.社保业务服务中心查
请您携带以下必备材料进行社保缴纳手续的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解除或者终止与原用工单位劳务关系的相关证明; 3.填写并提交“城镇居民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申报表”,然后前往大厅柜台办理具体缴纳事宜; 4.对于那些在确实无力按时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城镇用人单位中谋求职业且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当其本人提出申请并且得到单位认可之后,就可以按照个人参与投保的方式来加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之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人员绝对不允许通过个人途径进行之前未予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补缴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这类操作,那么应由单位履行相应义务,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申报表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明细表两份表格,并提交给社保局,单位以此名义进行补缴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