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最长时间是没有规定,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一年一审。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房屋预售需要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
法院对房地产公司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法院查封房产的做法欠妥,当事人可以对此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查封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预售许可证有效期是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可以办预售许可: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
商品房现售与预售的区别是,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十七条,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个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个合同的预购
1.当交房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时,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对于误差面积的房款据实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果购房人提出退房,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房款的利息。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
买预售房屋的注意事项有: 1、购买时要先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要善于签订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合同; 3、购买时一定要看房屋的平面示意图及工程规划图。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预售商品房可以再次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