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我先起诉了被告并做了反担保房产保全措施,之后又有多个人起诉了被告现在执行阶段我是否有优先执行权?
你没有说明白是反担保措施,还是保全措施,而这两个措施是不一样的。如果债务人以房产向债权人抵押贷款,债权人对该房产是享有抵押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的,也就是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与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受偿范围是不一样的。如果仅是向受案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债务人的房产,此种情形下,大多数法院在执行中并不采用将查封财产归申请保全人一人优先受偿的做法,因为法律规定一人保全,其他人便不能再重复保全,只能是轮候保全,而这对其他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投资了加盟店,店铺还没有开起来,公司倒闭了,我该怎么维权?
你说的是公司倒闭了,是破产了吗?如果仅仅是歇业,好当然可以向这个公司主张权利,如果是破产,那就要申报债权了。
老房子是爷爷的名,动迁了,父母离婚了,但离婚协议上写父亲的所有动迁所得归孩子所有,5年后动迁房分了,父亲拒绝把动迁所得的房子写孩子名,如父亲去世,那么父亲再婚的妻子可以分的房产吗
你一共提出三个问题:一是爷爷名下的房子被拆迁,你没有说爷爷还在不在世,如果在世那拆迁后的安置房和其他所得是归爷爷所有的,其他人无权处分。如果爷爷过世了,那老房子或拆迁所得作为遗产由爷爷的继承人继承。父亲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父亲在继承遗产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该拆迁所得归孩子所有,但是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却未将拆迁房登记在孩子名下,这说明父亲未遵守离婚协议,作为孩子可以持离婚协议向父亲主张权利。三是父亲再婚的配偶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享有继承权,与子女均属第一继承顺序,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
您好,我是小区的业主,有固定的停车位,由于我的车位被别人占了,我需要使用停车位,我的停车位前边停了快递车,我在挪车途中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小区的固定车位被他人临时占用,此占用不属严格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即便此为系侵权行为,也不是导致你受伤的直接原因。你在挪车过程中受伤,系你行为不慎所致,与占用你车位的那人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你还是自己承担损失的责任吧。
公司股东在未知的情况下和别的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对方所有股份),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所有股东包括法人代表都不知情不在场,现在对方起诉要赔违约金,请问股东是否要赔偿?
你问的问题太混乱了。我把你的问题捋一下,看是不是这个意思:你在未通知公司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收购了本公司另一股东的全部股份并签订合同。现在这个出让股权的股东起诉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起诉你的理由是什么?是你没有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吗?如果你违背了双方之间的协议并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违约金的条件,那你是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外你们之间是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告知其他股东,除非公司章程对此进行了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