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我的车被别人抵押,可以起诉拿回来吗?他第一次我去抵押的合同还没撕了,第二次抵押是别人去的,这个钱没到我账户上,也没通知我本人,这个合同有效吗
首先可以肯定地说,你是个非常有融资意识的人。按你说,你手头有第一次抵押车辆的合同,而该第一次抵押已结束,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第二次抵押你未到场,那么抵押人是你呢还是到场的那人,有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抵押人是你,那钱在未经你授权到他人账户的情况下肯定要到你账上,未到你账上说明你不是抵押人,而是到场的那个人。理由是车辆是动产,车辆的交易不一定要办理登记手续,车辆登记证不具有证明其是所有权人的功能,所以,该抵押合同有没有效力需要你通过到场的那个人去确认。目前,你只能就此次抵押行为与到场办理抵押的那人去交涉了,让那人向你还款或还车。
与前夫离婚时有离婚协议将一套房产分配给我,但前夫一直以贷款未还清为由拖着不过户,去年向法院起诉他且法院将房产判决给我了,但在要求他配合过户时发现他在离婚后因欠债导致房屋被查封,现在该怎么办
房产已经法院判决归你,现在因前夫欠债导致该房被法院查封,你可以持房子归你所有的判决书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你的理由很明确,一是离婚时已确定该房归你所有,且经法院判决并生效;其二是该债务发生在离婚之后;其三是债权人对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权,对该房产不产生期待利益。估计关于这个房子你还要打一阵子官司。
两人公司,个占%50股份,她是法人,法人未经过股东同意把%90的股份转让股东以外的人了,这样合法吗
股权是股东的权利,法定代表人无权行使股东权利,即便是享有股权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将非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你所说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只占50%股份,而他处分的是90%股份,对其中40%的处分是无权处分,对于无权处分,原则上是无效处分,所以你可以主张此转让行为无效。
二手房在购房合同有要求买方支付维修基金。但在过户前卖家没有提起这笔费用,目前房屋已完成过户且银行已经放完贷款给卖家,卖家要求买家支付维修基金,买家可以不支付吗?
维修基金是一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约定并交付的项目。在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将维修基金单独列出后,要求卖方承担,双方协商一致,这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未单独列出,也就意味着该部分款项已经包含在约定的购房款当中了,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并交付购房款及房屋过户后,再行提出维修基金是不可以的,你可以拒绝支付。
公司被收购,收购后公司将会改名字,如今公司说员工的合同不重新签订,想问公司这样做合不合规,我们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以新公司名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被收购,无论收购后改不改名称,均不影响收购前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即便是公司被收购后解散,其权利义务也有作出解散决定的部门或单位承继,所以,作为职工不必担心,也无重新签订合同的必要,当然如果劳动合同到期,需重新签订合同的,应当以新名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