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安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锋语律师事务所
买二手房,房东卖房的时候说没有查封,付了首付从银行拿出房产证后,方向房子因欠债被法院查封。中介和房主都说之前自己不知道。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最先,两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是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两方买卖房屋过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因此,只要两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两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次之,被查封后,没法请求继续申办房屋过户手续。 假如房屋被依法查封,则购房者没法请求对方继续申办过户手续,由于该房屋现已处于履行无法的状态。 再次,假如买后房屋被查封,能够依据下列措施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1)假如购房者现已支付部分或是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还没申办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能够查封、扣押、冻结; (2)假如购房者现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假如第三人对于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可查封、扣押、冻结。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为某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不超出2年,即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超1年,购房者能够等待房屋解封再开展房屋过户。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如购房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得到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购房者自个提供别的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两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申办房屋过户手续。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两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自个的义务,可是现如今卖房人没法履行合同,购房者能够解除合同而且要求双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的钱被骗了,现在公安机机关人已经抓到了,可是对方要我写凉解书,我要求的钱还是不还凉解书我也不给,不知道到时候判刑了会要回来吗我的钱被骗了,现在公安机机关人已经抓到了,可是对方要我写凉解书,我要求的钱
你好,可以通过追赃程序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在境外的,负责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应当制作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的请求函,层报公安、检察院等各系统最高上级机关后,由公安、检察院等各系统最高上级机关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多边公约,或者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向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所在地国(区)的主管机关请求协助执行。 被请求国(区)的主管机关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法律文书的制发主体必须是法院的,负责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制作查封、扣押、冻结令以及协助执行查封、扣押、冻结令的请求函,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多边公约,或者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向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所在地国(区)的主管机关请求协助执行。 追赃主要做法: 1、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2、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3、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 4、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5、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对我负责。被对方机动车撞伤,四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淤青。我最多可以要求他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就是指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具体规定可以查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我的房屋已经过户过户前是带这抵押过的户现在需要先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才能办理注销抵押。我需要向哪些部门去找资料我的房屋已经过户,过户前是带这抵押过的户,现在需要先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我需要向哪些部门去找资料
你好,要先还完抵押贷款方能办理解押手续。 携带贷款者身份证、贷款合同及还款银行卡或现金,到贷款行(一般在贷款合同上有写,包括银行名称,地址)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直接告诉大堂经理所办业务,让他帮取号(注不是一般存取款业务,最好找大堂经理取号,以免排错号耽误时间)。 排到号后,将身份证交于银行柜台,告诉银行人员要提前还房贷及欲还金额,然后按照柜台人员指引按成相关扣款、签字手续,注:一般可以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也可以提前还清部分贷款,以合同为准。 若一次性还清所有房贷,银行会给你开具盖章的《房贷还清证明》以及下一步业务告知书(因为一般还清贷款后,还需要到该银行在当地的“个贷贷后还款服务中心”办理贷款档案的调取工作,一般银行会短信通知)。 接到短信通知,到“个贷贷后还款服务中心”办理房贷档案的提取工作,银行会出具正式的《房贷还清证明》,《抵押注销委托书》,并将房贷的档案资料比如《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合同》等一并交还于您。这样银行的业务就办理完成了,最后一步:到当地房管局去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最好提前跟房管局电话联系所需材料和时间,然后带着相关材料去办理房产抵押注销,一般需要携带《房屋不动产证》,《房贷还清证明》,《抵押注销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办理。然后按照房管局柜台人员的指引完成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就可以了。
离婚的时候房子判给我,同时判给男方30万,但是我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没钱给他。现在这个人已经向法院申请拍卖我的房子。法院已经启动评估程序,我该怎么办?
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的房屋经常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被法院依法查封,在房产被查封期间,当事人对房产不再拥有使用权,给当事人的生活和房产交易带来诸多不便。那么遇到自己的房屋被拍卖,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房子被法院拍卖,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及时迁出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如果房屋被拍卖成功,除了支付男方的款项外,剩余款项会还给你,你可以用剩余款项再买一套房或者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