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我买房子,经房主同意定金交给了中介,房主因为有抵押不能解了,再签完合同一个星期内提出解约反还定金,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房主目前提出解约视为违约,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对方不同意双倍返还,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打电话或者加微信,免费法律咨询15651753521
我之前租了一间铺面,合同上写着中途在告知房东情况下,可转让或转租,可现在我找到转租人愿意按照我和房东的合同跟房东续合同,可现在房东不想和即将转铺面的人签合同,而是想让我和要租铺面的人履行承租关系,请问
转租合同是次承租人与承租人签,也就是说是由你和租铺面的人签一份转租协议,但是次承租人也需要和出租人签订一份合同,或者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字确认。也就是说协议是你来和租铺面的人签,房东只需要同意并签字确认就可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您好,奶奶和爷爷的婚内共同房产,现在爷爷已经去世,奶奶愿意把房产过户到我父亲名下,请问需要其他子女签署什么文件
是这样的,你的奶奶单方同意房子给你父亲是不可行的,因为你爷爷去世后,关于你爷爷的房产份额,应当由他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目前所有法定继承人在没有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是合法共有的状态,如果想要把这个房子过户给你父亲,不仅仅需要你的奶奶同意,还需要你父亲以外的其他继承人同意,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去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遗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对“民法典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的解答,法定继承人是具有顺序的并且第一顺序继承则第二顺序就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接下来的顺序才能继承。
二婚家庭,如果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夫妻共有财产为与前妻生的子女购买房子,另一方如何维权?
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处置,一方单独处置,对方可以起诉这一方当事人追偿。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买了别人倒给我的一个三轮车我发到网上卖被别人认出了是偷的车这个构成销赃罪吗?
明知是赃物,还要购买的; 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应当知道所购物品来历不明,而继续购买的。 上述两种情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你先要弄清楚,你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可能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该罪主观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二、客观上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 如果有问题,可以打电话或者加微信咨询1565175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