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可以变更,但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下列危害: 1.土地性质不合法。这个情况一般是小产权房。 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个情况下也是不合法的。其原因主要是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 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
限制房子过户的情形有很多,包含下列情形: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
一般情况下,房管所出现场后五到7个工作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就可以办理好了。 他项权主要有以下种类: 1.地役权. 2.地上权。 3.空中权。 4.地下权。 5.土地租赁权。 6.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 8.土地抵押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4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情况; (2) 住房具体情况、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住房的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住
房产所有权变更有以下情形: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房子全款付清合适,全款付清能够比按揭贷款买房子省去很多麻烦的事情,而且按揭买房子需要花费很多的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
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 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房屋土地使用证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 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 2、使用的权限不同。 3、使用期限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
租房程序如下: 第一.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 第三.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 第四.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第五.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第六.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租房应该注意的问
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房屋面积误差比公式如下: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约定计价面积。 处理: 1、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 2、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凡减少的,开发商应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