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价值评估的规定是: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
二手房房东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或者办理过户手续,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有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涉讼房屋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三种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营业场所的征用拆迁补偿标准,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
租房不签订合同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在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会导致租期不明,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租房时不签订协议会导致承租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租赁合同到期客户不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
共有房屋,可以两个人共同申请,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1.密封的申请表; 2.住房销售合同;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
不能买卖,影响到正常居住是可以要求退房解除买卖合同的,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
可以找开发商,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还你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原告、被告身份信息等。 2.诉讼请求: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3.事实与理由。 4.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擅自住改商是违法的。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定向安置房注意事项 1.如果不是定向安置户而购买定向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定向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