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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违法吗

劳动工伤 2024-03-28 09:47 标签: 劳动合同

当第二份约定的劳动期间到期之后,作为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均有权利决定是否续签该份合同。
然而,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
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到期后,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合同,那么他们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该名劳动者提供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来确定。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的薪酬。
如果劳动者在效能的那段期间超过了6个月但尚不足12个月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视作其为一年的服役期;如果其服务周期尚不足六个月,那么就会按照其服务六个月的情况进行计算。
最终的经济补偿金时长取决于两者之间的比较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王文杰律师

王文杰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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