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具体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受理通知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如超出管辖范围、材料不全等)。
程序通知
立案后,仲裁委需在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用人单位);
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答辩书5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
后续开庭时间、仲裁庭组成等信息也会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双方。
通知方式
一般通过邮寄送达(按当事人预留地址)或直接送达(电话、短信等);
部分地区支持电子送达(如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等)。
确保接收信息
联系方式准确: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地址、电话,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未收到通知;
主动跟进:若超期未收到通知(如受理后超过7天或被申请人未收到副本),建议联系仲裁委查询案件进度。
核查信息
检查立案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或联系仲裁委核实是否已发送通知。
异议处理
若因仲裁委工作疏漏未通知导致程序问题(如缺席裁决),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申请撤销裁决;
若用人单位故意隐瞒或干扰通知送达,可向仲裁委说明情况并要求重新送达。
总结:劳动仲裁立案后必须依法通知双方,但当事人需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并及时跟进进度。若对通知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仲裁委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03-03 09:49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如未举证员工严重违规、程序违法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基数: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上限规定: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基数按3倍计算,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合法解除但不需补偿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试用期不合格、刑事犯罪等),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合法解除但需支付单倍补偿
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员工患病无法工作、不胜任工作且调岗后仍不胜任)、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需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同上。
2026-03-02 15:26
农民工遭遇欠薪时,可依次通过协商、行政投诉、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全程需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时效。对恶意欠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2026-02-28 14:27
劳动者除可要求全额补发拖欠工资外,还可主张相当于拖欠工资金额50%-100%的赔偿金;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还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金。
2026-02-27 15:21
2026-02-26 15:07
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故意拖欠工资行为,需结合支付时间、拖欠理由、主观意图及金额标准综合分析。核心判定标准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工资,且具备逃避支付或拒不履行的主观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