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具体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受理通知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如超出管辖范围、材料不全等)。
程序通知
立案后,仲裁委需在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用人单位);
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答辩书5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
后续开庭时间、仲裁庭组成等信息也会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双方。
通知方式
一般通过邮寄送达(按当事人预留地址)或直接送达(电话、短信等);
部分地区支持电子送达(如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等)。
确保接收信息
联系方式准确: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地址、电话,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未收到通知;
主动跟进:若超期未收到通知(如受理后超过7天或被申请人未收到副本),建议联系仲裁委查询案件进度。
核查信息
检查立案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或联系仲裁委核实是否已发送通知。
异议处理
若因仲裁委工作疏漏未通知导致程序问题(如缺席裁决),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申请撤销裁决;
若用人单位故意隐瞒或干扰通知送达,可向仲裁委说明情况并要求重新送达。
总结:劳动仲裁立案后必须依法通知双方,但当事人需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并及时跟进进度。若对通知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仲裁委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6-05-31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劳动者就依法享有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劳动关系解除(离职)而消灭。
2026-05-18 15:43
如果您已经连续和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您没有严重违纪等过错,那么第三次续签时您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而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
2026-05-18 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分情形具体判断
2026-05-16 16:25
尽快整理证据:收集保存好工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结算单、工友证言、工服工牌等能证明您提供劳动和欠薪金额的证据;
及时申报债权:如果单位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要尽快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不要超过债权申报期限;
优先走行政协调路径:您可以先向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投诉,这类部门会优先协调处理欠薪问题,协调不成再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利。
2026-05-11 16:32
做完工伤鉴定后,你不主动辞职的,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你,是否能合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结合你的伤残等级判断,违法辞退单位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