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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多久做

劳动工伤 2026-01-07 10:56 标签: 工伤 劳动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要求

基本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已完成工伤认定;

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

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形(如骨折、神经损伤等)。

建议时间范围

一般情况:在停工留薪期满(通常不超过12个月)或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例如,骨折类伤情可能在治疗3-6个月后申请;复杂伤情(如神经损伤)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特殊情况:若伤情恢复缓慢或涉及诉讼程序,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间,但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工伤认定决定书;

完整病历、诊断证明及影像资料;

身份证明等文件。

申请主体

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鉴定周期

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结论,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

三、后续权益保障

复查鉴定

劳动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

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伤残情况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风险提示

过早申请:若伤情未稳定,可能导致鉴定结果偏低,影响赔偿额度;

过晚申请:可能延误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一次性补助金等)的申领。

总结: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核心是确保伤情稳定后再申请,建议在工伤认定后密切观察恢复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或专业机构沟通,避免因时间不当影响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徐洁律师

徐洁律师

陕西睿普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民商事纠纷、企业破产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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