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备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合法的,该条款有法律效力。如果主劳动合同无效,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房东拥有收房的权利,但不可以强制性的收房。业主在托管时就应该明白有第三方有效合同的存在,不可以随意违约,即使托管机构跑了,住客的合同是合法的,不可以强行驱赶。
赠与的房屋,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回来,具体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但公益性赠与和办理遗赠公证的除外。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就不会有违约,所以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法: (1)一般情况下,以居间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予以确认;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 (3)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纠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居间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居间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常见的居间合同纠纷主要有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劳务居间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后,出租人不享有占有权,占有权归承租人所有,但房屋所有权还是归出租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但前提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同时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与对方协商,在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任何损害的情况下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收取合同保证金的。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租赁合同如果出租房违约金过高是可以协商要求减少的;一般违约金的金额约定是不能超过主全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了这个规定,那么法院是不会保护超过的部份。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其一,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其二,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其三,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拒绝履行义务方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拒绝履行义务方也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