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客户已经交付了定金并签署了相关定金协议之后,若由于客户自身的原因而决定终止交易,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定金将不予退还。
交了定金后悔的办法分别有: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方没有违约,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法律其他规定。
定金在合同中是可以调整的。
借条只有签字没有手印也是生效的。
定金需要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同时,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是违约方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合同签订后定金尚未支付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合同中明确规定需在收取定金后方能生效,此时如未能收到定金,则有可能是因为合同尚未正式生效。 然而,若合同并无此类条款,那么该合同通常被视为已经生效,只不过未支付定金的一方可能会因此面临违约风险,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后无效。
关于定金合同由家人代表签署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问题,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定。 倘若经授权之人的确可以代理当事人签字,或在事后,当事人表示认同并承认该项代签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由家人代为签署的定金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通常情况之下,合同签署所支付的定金能否撤回取决于具体环境和状况。 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承担其应尽之债务义务,则无法主张收回该部分定金; 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相应债务,则需按照规定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特定情况之下,定金合同是允许进行修订的。 若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对定金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做出调整,只要此类修改行为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无违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那么便可视作合法有效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