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合同都撕毁不算解除,解除合同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出现了解除合同事由时由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解除。但从证据角度,合同撕毁后,一方不承认合同内容,主张合同内容的一方就有败诉风险
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但是,你们约定的法院必须要有该案件的管辖权,否则,你们之间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1.主观故意产生时间不同: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在行为人实施行为之前已经存在,最迟发生在行为实施之时。 2.客观表现形式不同:合同诈骗罪是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而诈骗罪对客观表现形式没有限制。 3.犯罪主体不同: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合同专用章不一定非有五星图案,单从这点儿说是合法的。并没有哪个法律规定,合同专用章需要 五星图案的。所以,只要确实是你们公司的章,那就是有效的。一般法规上有规定公司要留印章要到公安机关备案的。这样可以在有些人伪造印章时,有的比对。只要是经过必要的法律手续,在工商局有登记就是合法的。公章只要有备案登记都有效,没有形式要求。一般情况下,专用章无需五角星,机构或部门章则必须五角星。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已经签署一年的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么签订年限可以是两年的,这个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的,劳动法中对相关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您的这种情况需要注意,劳动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已经连续两次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由劳动者即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只能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只签名没按手印有效。没有按手印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制老师怀孕不会被辞退。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