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的伤害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其次还要满足属于交通事故伤害,才可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交纳养老保险满一定年限的,就可以领取基本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退休生活,退休人员返聘后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按雇佣关系处理,一般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
1、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后,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工伤对工作岗位的判定三要素为: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只要满足这3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与客户聚会中醉酒不慎摔伤的不属于工伤,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伤残鉴定标准来确定。
计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具体方法:受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来计算。
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全责情形下通常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核心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若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前提。若交警部门认定职工负事故全责,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责任认定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工伤认定的关键依据,实践中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如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家属可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核。 例外情形排除 若事故系因职工醉酒、故意犯罪等行为导致,无论责任如何划分,均直接排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若职工因抢险救灾等公共利益活动伤亡,符合视同工伤情形,但需有明确证据支持。
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