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安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锋语律师事务所
我当初“转账借款”给了被告,同时另借了三张信用卡给被告,之后被告还不出钱,但信用卡在陆续还款,所以我单单就“转账借款”发起诉讼,并在法院达成了立案调解,现被告未履行调解书责任,我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现在
您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信用卡和转账借款是两笔不同的借贷,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出借关系,包括相应的出借凭证、信用卡交易流水、催收的一些证明等。
我跟单位约定的年薪有一部分是年底发的,但是今年少给了我一万元,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让其支付我,年底零钱的时候每年都会签字领取的2.我所在的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我任职岗位是车间主任,如果他让我去做操作
您好,关于工资报酬的问题:您完全可以追索工资报酬,未足额发放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需要您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单位工商信息以及劳动合同和相关欠付凭证等。 关于用人单位调岗的问题: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所需,可以相应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是需要以法律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得歧视性或者报复性调整工作岗位,并且如果调整岗位超出了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预见的范围,是违法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从这一条款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
我有出租房一套,有合同但没有到期,想要收回,因为签合同时说好,要转租必须要得到我的同意,但那承租人私自转租,再说当初我专三强调不租二房东,结果我发现他是做房东的,请问有理由收回吗
您好,您这边完全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民法典合同编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承租房屋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特别注意,该解除权利需要您在知晓对方转租后六个月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我想问一下子女户口已迁,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子吗?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的。最高法判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裁判要旨】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9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附注栏注记的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行再375号
我想请问一下,做工程我收了下面施工队钱,属于保证金有公司盖章,打的借条,我现在想把这个钱还给他,他给我打收条,不把借条给我,要去起诉我赔付违约金,这样我不把借条收回可以吗?
你好,只要你有收条和相应的支付款项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等转账记录等),对方借条 可以不归还,但最好建议在收条上写清楚,何年何月何时的借条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