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并不是完全相同的程序,它们的目的和职能有所不同。劳动监察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监督和预防机制,而劳动仲裁则是在争议发生后的一种解决机制。
试用期期间当天辞退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旦确定,就不能单方面更改。如果合同到期,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这并不等同于延长原有的合同期限。
瞒报工伤赔偿不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签了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离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常规方式。 2.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内护理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标准发放的赔偿。
轻微骨折可以进行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轻微骨折,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不仅仅是用人单位赔付。 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
若在职期间因享有产假的资格而导致公司未能按时发放相应薪资,则您作为员工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求得公平合理的待遇。
工伤申请时间并非固定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30日的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条例还规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企业宣告终止运营,则所有就业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都可于事故发生之日起或经医学鉴定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内,直接向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员工辞职后,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选择与用人单位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而是更多地采取由用人单位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做法,即我们普遍所称的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