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单方面对于合同内容的增加或更改,无法使其具备法律效应。 若将某条打印出来的固定条款进行手写增添,这个过程在法律上称之为“附带条款”。
依照现行法律条文,工伤情形下用人单位被禁止单方面废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係。 在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得出之际,企业无权中断合同效力,即便原定服务期已满,企业也当继续履行续签协议直到鉴定结果公布。
倘若劳动者就业于劳务公司或总包公司,且接受该单位的管理,依约定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这种情况下,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成立的便是劳动关系。
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并非员工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情况下,员工可享有带薪休假权利。
员工在正式辞去职务之后,所在企业务必于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际即时结算所有薪资,并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付清。
对于劳动者因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对用人单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约定并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处在哺乳期的女工被企业解雇,则应给予其双倍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同时,对于该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无论工作年限多少,只要满足一年的条件,就应该按照该员工每个月的基本工资的固定标准进行补偿。
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即使员工调整岗位之后仍然无法胜任其职位,只要员工本人并无过错,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2.经济补偿金应依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须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额度作为赔偿。 3.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达到一整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计发周期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 4.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职工处于法定医疗期间之内时,其所在单位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辞退处理,否则将构成严重违法行为。
关于补发的问题,企业通常会在下个月的员工工资收入中提供相应的补贴。 作为退休职工工资补发方案的一部分,这项额外收入将会被列入下个月份的薪资单据之中。
若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表明,年终奖金发放之前结束与公司雇佣关系的员工将无法享受此项当季待遇,然而,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由劳动者自身的单独过失或者自由选择离职所引发,而且劳动者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任务。
(一)如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则需向其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水平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劳动且无法安排相应补休,则应向其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必须支付给其不低于正常工资水平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