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已经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履行了债务,质权人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质权人要求向其履行的通知后,仍然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履行的除外。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聊天属于即时通信产生的电子数据,符合法定的意思表示形式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除外。
再婚妻子的子女能否继承遗产,核心判断标准是其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符合条件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妇联组织求助,保留求助记录;如果人身安全受到现实威胁,立即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对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报警记录、出警笔录、伤情记录都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若对方持续骚扰、威胁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对你实施骚扰、接触。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你咨询的情况正好符合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因此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规定从基础法律层面否定了以未结婚为前提占有大额彩礼的合法性。
普通婚内出轨仅属于道德过错、婚姻过错范畴,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只有出轨情节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重婚指两种情形:一是出轨方与第三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出轨方与第三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普通婚外情、婚外同居不构成重婚罪。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贷款人必须是借贷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即借贷合同明确约定贷款人负有先发放贷款的义务,之后再由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只有满足该主体身份要求,贷款人才可主张不安抗辩权。若贷款人已经完成全部放款义务,则无法再主张不安抗辩权。
申请受理: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买卖合同不存在法定的自动到期期限,具体的合同终止时间完全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我为您分情况梳理法律规则和处理方式: 一、有明确约定的情形 如果您和对方在买卖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合同的有效期限、义务履行终止时间,那么合同自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到期,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按照约定终止。 如果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履行期限(比如约定卖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交货,买方在交货后10日内付款),合同会在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自然终止,不会超期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