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报酬违反了同工同酬原则时,有权向仲裁或启发部门申请裁断,如果某劳动者的具体报酬与当地同类岗位大体一致,相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胁迫,就可以认为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主张加班费适用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则不受时效的限制,而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劳动者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方面发生纠纷的,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劳动合同都不影响申请,但需要提供出劳动合同外的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伤残者能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可以处1到3万元罚款。
拖欠农民工工资后,人社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决定后,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劳务关系处理可否直接辞退以劳务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擅自将提供劳务方辞退,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在以下不同情形,企业可通过内部管理的方式对职工的不同违规行为采取不同经济处罚措施: 1、员工自身过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企业可扣除员工工资以赔偿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该规定,律师建议,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明确企业经济损失数额标准,即达到多少数额企业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律师提醒,企业每月扣除员工工资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扣除总额则可超过20%,与损失数额相当。 2、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降低其工资待遇。 除企业可通过扣除工资方式对员工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进行处罚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并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该规定,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企业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律师建议,企业可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违纪的具体行为,如几次旷工、迟到或因过失造成企业损失达多少数额等即视为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此外还须明确降低工资的数额,如员工违纪不同程度业相应将减少多少绩效奖金数额。
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成立。
劳动者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认定属于工伤的,那么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承担的不是主要责任。
为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为法定义务,不因员工的放弃而灭失,所以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